1、甲乙双方将在合作期间内不定期开展运营活动,运营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提供资源、甲乙双方共同投入资源等,具体以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约定的指定邮箱方式确认或另行签署活动协议确认的活动内容为准。
2、甲方同意,无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投入资源,只要活动已经对外展示了,甲方均应按照其活动承诺(包括在口碑平台的展示、实体门店物料展示等)向用户提供服务,且该类服务的质量不低于甲方提供的其他任何服务。
3、如活动由乙方或关联公司投入资源的,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或支付宝用户提供的优惠力度不低于甲方在其他渠道或平台(含甲方自有渠道或平台)上发布的优惠力度。如存在特殊情况的,甲方应事先获得乙方同意。
4、在活动中,任何一方及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套取的活动资源或向守约方赔偿同等价值的款项。同时,活动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风险的,守约方有权立即停止活动和资源投入并向违约方追回相应损失。
5、如是乙方投入资源的,除有特殊约定的,乙方委托乙方关联公司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集分宝公司)向甲方支付“乙方投入”的费用。甲乙双方应按月对账,在每个自然月的 15号前对上一自然月乙方投入金额进行核对,双方核对完后由甲方向集分宝公司开票。如经集分宝公司催缴后甲方仍未开票的,集分宝公司有权要求支付宝公司从甲方支付宝账户或甲方设定的甲方门店收款支付宝账户中扣除待开发票金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金并支付到集分宝公司。
6、集分宝公司的发票抬头: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票内容:食品、百货或日用品,发票备注“集分宝”字样。
7、甲方应保留具体运营活动期间的活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海报、网站/APP活动截图、现场照片/视频等,且资料内容应当清晰可供辨识,如:提供现场照片的,照片应能够清晰显示活动规则文案。甲方保留前述活动资料应不少于活动结束后六个月,并可根据乙方需要随时配合提供。
8、甲方理解并同意,并非所有行业的商户都可以在口碑平台上展示线上门店,具体可展示线上门店的行业以口碑平台实际开放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