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综治考评自查报告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6-12-30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C26130-0401-2016-0105
责任部门:
铜鼓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综治考评自查报告
根据省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综合治理考评的通知》要求,我县针对通知要求,对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20分)
一是及时整合调整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我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主任的铜鼓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各乡镇,场重点企业也均成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和机构,负责本地和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二是建立并调整了“三方四家”调解机制。2011年铜鼓县成立了以人社部门为主导、总工会、工商联、企联共同参与的“三方四家”协调劳动关系联系会议, 2012年3月,铜鼓县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三家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铜鼓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通知》(铜人保字【2012】12号),进一步明确三方会议的成员、主要职责任务、工作原则、协调内容、会议制度等内容,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组织保障。
此项自评分:为20分。
二、调解组织工作规范(20分)
一是加强调解工作管理与指导。我院分别参加了2013年和2015年、2016年举办了全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全县先后有8人申领了劳动争议调解员证,做到了持证上岗。我县出台了《铜鼓县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一网五点)考核办法》,各乡镇、场、社区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有专职(兼职)调解员并配有专门调解室,劳动争议调解案件申请程序、调解登记、案件归档等制度公开并悬挂上墙。依法开展劳动争议调解预防工作,5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得到解决。调解卷宗材料齐全,一案一卷,归档及时规范。并根据考核结果与省、市、县三级下拨基层平台工作经费挂钩。2016年全年下拨基层平台建设经费30万元,业务工作经费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