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买卖合同第三条司法解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的“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指的是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只享有部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这就为明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和《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各自适用的范围理清了思路,避免在司法实践中的错误理解与适用。
因此,在遇到所有人处分自己的财产而因某种原因处分权受到限制的案型和将来财产买卖合同案型时应直接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而不能错误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