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 限于本诉的 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的前置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所以,劳动关系纠纷和民事案件的排除妨害要分别处理。
侵占土地排除妨害纠纷解决方法是单独进行劳动关系确认的劳动仲裁,仲裁后单独去法院解决排除妨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