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提供强制执行材料的流程是:一、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即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即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材料。
1、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