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厂房拆除后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制定具体的征收方案决定。但是征收的补偿费用用是绝对不会低于厂房本身的价值的,因拆迁产生的必要花费征收部门都是会予以补偿的如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