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社保问题与社保问题管理局怎么办理社保的回答如下:
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沈政〔2008〕7号令)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均应主动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参保登记、申报手续,现将具体办理程序及携带资料通知如下:
一、
申报程序
1、各参保单位首先登陆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下载中心,下载《
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程序》(点击下载)或持U盘至所属医保局单位参保窗口拷取“医疗保险单位报盘系统”;
2、在单位报盘程序中使用《新开户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模块填报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3、在单位报盘程序中录入参保职工信息,⑴未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新参保批量申报》模块中录入;⑵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职工信息请在《职工续保批量申报》的模块中录入;录入完毕保存至U盘,并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4、每月1-15日内持以上材料以及相关资料到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分支机构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手续;
注:办理参保手续后,在各经办窗口打印新参保人员就医手册及IC卡领取单据,并按《医疗保险基金收缴核定表》费款所属期时间到所在地税分局缴费。
二、携带相关资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上年、本年工资手册;
5、上月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当月办理参加养老保险需提供养老保险变动单;
6、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
7、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招工)备案职工名册;
8、外地户籍新参保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9、单位经办员二代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除带原件外,需复印一份送至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存档,工资手册复印当年上月及上年十二月,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