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父母离婚的,只需提供入户方的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出生医学证明。
5、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