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文件规定执行。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是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参保企业以上一年度本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单位月缴费基数。如企业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则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如企业工资总额高于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则以企业实际工资总额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本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计缴;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