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司法案件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于多重保护,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决表示不服,可以委托律师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诉状,要求重新审理。那么申诉状该怎么写?
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①标题:仲裁申诉书。
②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正文应包括:
①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
3、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