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行刑前要割喉的问题是假的。犯人只能申请,至于决定权在法院。
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昆明中院、上海的两个中院、太原中院、佛山中院等)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尤其是太原中院,明确宣布放弃枪决的,这些中院不用罪犯选都是执行注射。
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
许多中院不愿意执行注射的原因在于:执行成本大。执行一个注射死刑,必须具备专门的执行车或者专用刑场。这些成本都要法院自己消化,所以许多的中原都不愿意出这笔冤枉债。
至于注射的针剂。死刑药剂统一由最高法提供,执行死刑前所在高院派员到北京领取死刑执行命令的同时领取注射药剂。一份药剂4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