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
二、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三、深圳失业保险金办理流程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四、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一)申领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二)所须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办流程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从上述内容我们也可以得知,并不是所有没有工作的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如果失业是由于个人离职导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失业保险金是按月领取,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