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银行员工民间借贷心得体会的回答如下
浅议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危害与防治
自2010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改变,货币政策的收紧,银行信贷资金投放大幅减少,导致了民间融资的迅猛发展,但由于监管的缺失,部分不法分子的操控使得当前的民间借贷完全背离了其产生的初衷,不断以高息吸引投资人,俨然成为了高利贷和非法集资,因而也引发了很多纠纷和案件。由于利益驱动,不少银行员工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了非法的民间借贷活动中。
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一书中多个相关案例披露的情况分析来看,银行员工参与社会非法高息借贷主要有几种情形:
1.员工个人发起或参加外部企业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一是银行员工利用自己的资金、个人贷款资金或通过非法手段截留、挪用和诈骗客户资金用于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二是员工个人参加外部的非法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活动。
2.员工归集客户资金参加企业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
3.员工充当资金掮客,介绍客户参加外部企业或个人的高息借贷、融资或集资。一是员工利用职业便利介绍客户参加高利贷与非法集资。二是内外勾结以银行作为媒介进行高息资金借贷。三是利用银行信誉,伪造银行信用担保函,或者违规直接使用银行印章违规对外签署资金证明、担保、存款等协议。
4.员工与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寄售公司等融资中介公司发生借贷资金往来。 金融从业人员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特点一是身份特殊。犯罪嫌疑人多为基层金融机构具有一定职权的人员,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信任度。二是欺骗性强。犯罪嫌疑人利用银行工作人员身份,假借为银行揽储、代客投资理财等名义非法资金或充当“资金掮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极具欺骗性和诱惑性。三是影响恶劣。此类案件中,群众一般是出于对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信任,或者误以为是将资金投资给银行而参与集资,一旦所投资金无法收回,便会把矛头指向金融机构,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存在较大的涉稳隐患。因此,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容易出现利用银行信誉或银行资源,牟取高额利息回报,可能滋生职务犯罪和职业道德风险,并将风险转嫁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