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样的看法是片面的!对于《军人残疾评定标准》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标准》(GB/T16180——2006)大部分是相同的,只是《军人残疾评定标准》依据军人致伤特点不同而评定残疾等级不同的增加了不少条款而已。
比如:
1、四肢瘫肌力4级在工伤评定是就是五级,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在工伤评定是就是七级;而《军人残疾评定标准》“四肢瘫肌力4级”就是五级、截瘫或偏瘫肌力4级也是七级;
2、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在工伤评定是就是十级;而对于残疾军人评定也是十级;
3、一侧膝以下缺失在工伤评定是就是五级,而单侧膝以下缺失对于残疾军人评定也是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