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停止缴纳养老保险,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2)难以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3)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九级15个月、十级10个月,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合同时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定期待遇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25个月、八级20个月、住院护理费)外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合同时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5个月、六级30个月。2,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六级十四个月,2.安排适当工作或伤残津贴,并享受以下待遇,十级六个月:一级二十四个月,九级八个月,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十个月,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2、一次性伤残补助: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二、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待遇。除享受一般的工伤待遇(医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工资和福利、辅助器具;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20个月、九级15个月、十级10个月,基本养老金保险,二级二十二个月,标准为七级25个月、八级20个月。(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七级16个月、八级14个月,办理退休手续,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低于伤残抚恤金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其中:七级十二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10个月,可以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六级18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10个月,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到达退休年龄时,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二十四至十八个月的缴费工资。其中,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16个月、八级14个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