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事指挥、军事领导享有的军事指挥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手中的指挥权,违反规定,指使部属进行
违反职责的活动,具体表现方式有:
1、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威胁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行为;
2、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采用引诱、欺骗、劝说的方式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
3、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军事纪律、职责的活动;
4、造成军备损毁、人员伤亡、作战失利、地方利益遭受严重损害、民心不安、社会治安不稳等严重后果。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处于领导、指挥岗位的现役军职人员,其他人不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规定,指使部属违反职责,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行为。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法规定:
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