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南京产假工资发放规定:
产假时间
南京婚假:13天(2017年12月1日起为15天)
南京产假(女方):128天
南京陪产假(男方):15天
最新规定:
1、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2、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产假工资
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即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其他:
(1)职工生育或者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2)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南京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申请条件
凡在南京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女职工,无论有无合同均可休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