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份,国家教育部刚刚针对大学生校外租房颁布了有关规定,不允许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是充分考虑到大学生的个人安全和学校管理才做出的决定。而当前正悄悄兴起的面向大学生的“日租房”、“恋人房”实际上就是一种短期租房,是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的。部分大学生热衷于这种“日租房”“恋人房”,既难以保证自身安全,更不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应当予以制止。就此,记者咨询了齐鲁律师事务所的李震仲律师。他说,首先,对外租赁房屋的业主应当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租赁许可证,才可以向外租房。对于那些不具有对外租赁资格,只是为了牟取暴利而向大学生出租日租房的业主,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其进行处罚。从治安管理的角度讲,大学生在校外租住这种日租房,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安全因素,不利于社会治安管理。“但对于这种现象,我个人并不主张强制处理,而是应当从社会学等角度加以科学认识,从而进行正确的引导。”李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