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政策提出以后,公证就不再是市民在继承房产或者是接受遗赠房产时候的必要的选项了。《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也很快就要启动实施了,这份相关的规范不仅推出了多项的便民措施,同时也让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有了更多的选择权,是否通过公证来继承、接受相关的遗赠房屋,过户的时候也是可以由相关的人员挑选的。继承房产再出售新规定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国家的有关部分还出台了《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通知》,其中对继承还有相关的受遗赠的不动产登记专门也进行了一定的规定。按照这些规定,因为继承、受遗赠取得的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还有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还有实际上的施细则的相关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继承房产再出售新规定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申请人如果说不提交经过公证的材料或者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的,都要通知相关的事项,同时也要专门规定相应的办理上的程序。继承房产再出售新规定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公证也可以成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可选项。同时,这也可以意味着,如果相关的市民愿意走公证程序的,这样才可以按照公证程序来办理;如果说市民想直接到不动产的登记大厅办理手续的话,还可以省去公证环节还有费用,也是可以办理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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