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作出的其他限制。
3、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第
(一)项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且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公司因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1)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2)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3)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4)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公司因第
(二)项和第
(四)项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4、记名股票转让的限制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上就是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则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