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几种情况,是可以阻止对方探视孩子的,但是在情况过去后,还是需要让对方探视的: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