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工程是层层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者招用劳动者的,则实际施工人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为雇佣关系,与前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此种情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相关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