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一般自承诺生效时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属于实践合同的,自交付一定物品时成立,例如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