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强制戒毒期限最多可依法减少十二个月,即一年。
解析:
强制戒毒期限最多可依法减少十二个月,即一年。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该期限依法可予以缩短的相关规定为: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时间满一年后,对于经诊断评估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决定机关批准。
符合以下条件,需要被强制执行戒毒: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旳;
4、经社区戒毒、强制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毒的;
5、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