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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其实是在一家私人的公司上班的,但是最近因为事情多加班,所以想问问青岛计时加班费多少钱

帮助10人 805浏览 #劳动纠纷 匿名 2017-11-25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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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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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国家规定加班工资的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全文
    6 2017-11-25
  • 洛阳维权顾问
    洛阳维权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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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 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
    青岛计时加班费多少钱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全文
    8 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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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律师回复] 一、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搜集,比如说证人证言或者是相关的加班的视频资料。法律对于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就是要求单位给付员工原本应该有的工资的两倍发放,如果是在国家硬性规定应该得到休息的时间段里加班甚至可能会要增加到三倍之多。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乘以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
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二、加班费用的支付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中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单位必须给他们休息的时间,如果占用了法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工作的话就需要因此而付出加班费的酬劳,这部分的酬劳是基础工资之上额外增加的,加班时间越久工资就会越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如果延长劳动者的加班的时间,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的费用,这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正常的休息权利,但是劳动者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加班情况。
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因此,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注意事项: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上海、深圳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三、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四、不定时工作制是双方约定就应当履行的吗?不是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要按照规定报批或备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现实工作中,有部分地方对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是不算加班的,那么也就不存在加班费一说。但是也有部分地方认为这算加班,劳动者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政策。希望整理的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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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加班费计算
10w+浏览2024-11-13
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律师回复] 一、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搜集,比如说证人证言或者是相关的加班的视频资料。法律对于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就是要求单位给付员工原本应该有的工资的两倍发放,如果是在国家硬性规定应该得到休息的时间段里加班甚至可能会要增加到三倍之多。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乘以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
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二、加班费用的支付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中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单位必须给他们休息的时间,如果占用了法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工作的话就需要因此而付出加班费的酬劳,这部分的酬劳是基础工资之上额外增加的,加班时间越久工资就会越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如果延长劳动者的加班的时间,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的费用,这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正常的休息权利,但是劳动者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加班情况。
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因此,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注意事项: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上海、深圳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三、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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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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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乘以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
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二、加班费用的支付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中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单位必须给他们休息的时间,如果占用了法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工作的话就需要因此而付出加班费的酬劳,这部分的酬劳是基础工资之上额外增加的,加班时间越久工资就会越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如果延长劳动者的加班的时间,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的费用,这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正常的休息权利,但是劳动者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加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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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因此,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注意事项: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上海、深圳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三、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四、不定时工作制是双方约定就应当履行的吗?不是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要按照规定报批或备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现实工作中,有部分地方对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是不算加班的,那么也就不存在加班费一说。但是也有部分地方认为这算加班,劳动者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政策。希望整理的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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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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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乘以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
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二、加班费用的支付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中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单位必须给他们休息的时间,如果占用了法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工作的话就需要因此而付出加班费的酬劳,这部分的酬劳是基础工资之上额外增加的,加班时间越久工资就会越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如果延长劳动者的加班的时间,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的费用,这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正常的休息权利,但是劳动者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加班情况。
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因此,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注意事项: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上海、深圳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三、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四、不定时工作制是双方约定就应当履行的吗?不是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要按照规定报批或备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现实工作中,有部分地方对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是不算加班的,那么也就不存在加班费一说。但是也有部分地方认为这算加班,劳动者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政策。希望整理的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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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加班费计算公式
10w+浏览2024-02-20
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律师回复] 一、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搜集,比如说证人证言或者是相关的加班的视频资料。法律对于休息日加班工资的规定就是要求单位给付员工原本应该有的工资的两倍发放,如果是在国家硬性规定应该得到休息的时间段里加班甚至可能会要增加到三倍之多。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周六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乘以200%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乘以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加班费的相关知识:今年法定节假日由10天变为11天,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有所调整。按原规定,月平均工作天数和日工资折算都按20.92天计算,而上个月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明确,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新办法区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月工作日主要用于判断是否加班,而月计薪天数则作为折算加班费的标准。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
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
1.75÷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二、加班费用的支付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综上所述,法律上对于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中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要求单位必须给他们休息的时间,如果占用了法定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工作的话就需要因此而付出加班费的酬劳,这部分的酬劳是基础工资之上额外增加的,加班时间越久工资就会越多。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用人单位如果延长劳动者的加班的时间,必须要支付劳动者加班的费用,这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正常的休息权利,但是劳动者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加班情况。
青岛加班费证据应该怎么提供?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怎么样才算加班加班?加班费如何计算?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7条:“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部《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因此,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注意事项:从全国性质的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规定不定时工作制的加班情形,普遍认为不定时工作制是不计算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的,只有在部分地区如上海上海、深圳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中规定,在法定假日加班,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也有加班费,按300%的日工资支付。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加班问题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二、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三、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四、不定时工作制是双方约定就应当履行的吗?不是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要按照规定报批或备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现实工作中,有部分地方对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是不算加班的,那么也就不存在加班费一说。但是也有部分地方认为这算加班,劳动者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政策。希望整理的本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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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计时加班费多少钱
10w+浏览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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