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人(甲方):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转让人(乙方):
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抵押房产转让合同》,约定如下:
一、乙方将其所有的位于,用途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所有权证号:,卷号: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三、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办理完之后,才可以办理《抵押房产转让合同》,本合同时规定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时,甲方可以通过处置抵押房产以收回乙方所欠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限规定)。
四、甲、乙双方同意在年月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乙方同意全权委托甲方处置该房产,并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然后在办理此房产的转让手续,包括交易、更名、过户、代收房款等相关事宜。并在借款之日起就此进行委托公证,房屋所有相关手续由甲方保管。
五、甲方于年月日,将抵押房产转让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收据。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转让该房产,则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足额的违约金,作为甲方的赔偿。违约金金额按如下确定:年月日起,每经过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将借款及违约金全部支付给甲方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