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与公司签的协议赔偿款写了含公积金,还能申请公积金追缴吗?
[律师回复] 先给结论:离职协议里写赔偿款"含公积金",并不当然免除公司补缴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单位欠缴的部分,你仍有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但前提是协议里没有明确的"放弃追缴公积金"条款,且你能证明该款项并非专项用于抵充公积金。要分清两件事:一是民事赔偿,比如经济补偿金,双方约定包干含某项,一般有效;二是行政强制的社保、公积金缴存义务,单位依法必须足额缴,不能通过和员工"打包价"来免除。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行政机关,有权责令单位补缴,这种补缴是法定义务,不因你和单位私下说"含了"就灭失。实务判断:如果协议明确写"其中包含单位应缴公积金XX元、员工承诺不再追缴",你可能被认定为自愿处分,再追缴会遇阻;如果只是笼统写"赔偿款含公积金"没具体金额,你可以主张那是补偿金的一部分、并非专项补缴,仍可投诉。建议带协议和工资流水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他们会根据条款措辞决定是否受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