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的变化企业职工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死亡 抚恤金有新规定
今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称,若市民参加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在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或参加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领取2000元丧葬补助金,并按规定领取抚恤金。
职工养老保险
丧葬补助金2000元 抚恤金与缴费年限挂钩
按照通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员,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资料共享平台《企业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
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000元。抚恤金方面,按参保人员死亡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抚恤金,最多不超过15个月。若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新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按上述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同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也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