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享有哺乳假的权利,而用人单位有义务履行。当女职工分娩后,产假结束后回来上班期间,用人单位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个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根据每多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可以拒绝。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安排哺乳期女工加班的,就违法违规了。
哺乳期女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或者要求,拒绝加班或者夜班劳动。而用人单位拒绝女职工的要气,女职工应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处罚。哺乳期安排加班,哺乳期女职工造成损害的,要由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到右上角查找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