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首先,公共租赁住房扩大了保障范围,有利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因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尽管保障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但其价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价格相差无几。由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间不能实现对接,形成两个数量庞大的“夹心层”,即收入超过廉租住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过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但无力购买商品房的人群。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其次,经济适用房是产权房,存在套利空间,且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分配,极易诱发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住房,不存在引发上述弊端的空间或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