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2017年全国各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规定
省份 婚假 晚婚假 产假(天) 陪产假(天)
北京 10天 原7天取消 128天到7个月 15
天津 3天 原7天取消 128 7
山东 3天 原14天取消 158 7
上海 10天 原7天取消 128 10
浙江 3天 原12天取消 128 15
安徽 3天 原20天取消 158 10/20(异地)
江西 3天 原15天取消 158 15
福建 15天 原15天取消 180 15
广东 3天 原10天取消 128 15
广西 3天 原12天取消 148 25
湖北 3天 原15天取消 128 15
山西 30天 原30天取消 158 15
宁夏 3天 原15天取消 158 25
四川 3天 原20天取消 158 20
辽宁 10天 原7天取消 158 15
青海 15天 原15天取消 158 15
吉林 15天 原12天取消 158 15
重庆 15天 原10天取消 128 15
海南 13天 原10天取消 188 15
甘肃 30天 原30天取消 158 20/25(异地)
云南 18天 原15天取消 158 30
内蒙古 18天 原15天取消 158 25
河北 18天 原15天取消 158 15
贵州 13天 原10天取消 158 15
湖南 3天 原12天取消 158 20
江苏 3天 原10天取消 128 15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2017婚假天数的内容,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