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预约成功后,办事群众可凭系统中的预约凭证,至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总服务台取号。
据了解,网上预约受理与现场取号受理同时进行,最大程度满足广大办事群众的需求。
办事群众可添加关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的,可通过微信服务平台预约办理业务的网点及时间,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审核通过后返回电子预约凭证。
预约人应在约定时间凭电子预约凭证到约定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由现场人员核实后领取预约号,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预约成功。
需要提醒的是,预约人应在约定时间到约定网点,经工作人员核实预约电子凭证后领取预约号,办理相关业务。
另外,预约人与申请人应为同一人,若个人信息、预约信息、材料信息不一致,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