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停业整顿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第二条
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二)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三)有《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社会影响较大的;
(二)屡查屡犯的;
(三)伪造、涂改或者转移、销毁证据的;
(四)转移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资金或者商品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