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仅限住院费用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搭建后,拓宽了参保人就医结算范围。不过,由于各地市社保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 目前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只针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结算不在此范围内。东莞目前采用的是定点门诊制度,异地门诊就医的费用不属于现场结算范围,所以上述异地就医现场结算还仅限于住院费用的结算。
当然,在东莞工作生活的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可根据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具体要求,选择我市上线的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住院,住院费用也可以直接结算。
东莞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异地就医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东莞参保人如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发生的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比例与在东莞比例基本一致,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最高可达95%。但在市外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比市内三级医院相应的档次均降低5%。因此,异地就医前,最好办理转诊手续。
如果参保人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就到省内异地与东莞联网100多家医院住院,统筹支付比例则会降低。比如,自行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统筹支付比例将降低15%;在医疗机构住院后,未按有关规定自行选择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支付比例最高会降低30%。
以下情况不得办理市外转诊
1、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转诊时,若所患疾病本市能诊治的,不得要求市外转诊;
2、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3、参保人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该由就诊的市外医疗机构出具再转诊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