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护理期限,是护理到失去护理条件为止。工伤职工护理条件是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自理障碍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5项其中至少一至二项不能,需要依赖他人帮助。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护理是由所在单位负责的,是否需要护理和护理期间以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定,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是否需要护理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1.5生活自理障碍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b)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c)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d)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e)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护理依赖的程度分:)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b)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c)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