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闭或倒闭的,公司除应当向员工支付正常的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破产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支付工资及补偿金等。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可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工作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
公司破产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支付工资及补偿金等。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员工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后可以直接拿着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