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产假延长 2017的问题,我的理解是:
目前,中国的产假是98天。国际劳工组织的《生育保障公约》规定,妇女产假应该不少于14周,可见中国的产假只是国际标准的最底线。而在瑞典,产假是16个月(480天),瑞典法律还规定,16个月中有两个月必须由丈夫享有。在英国,女性可申请52周产假,前6个星期可领取90%的工资。当然,也有一些国家的产假短于中国,比如美国和韩国,韩国的产假90天。
延长产假是一项充满人性化的建议,问题是产假延长期需适合国情。因为延长产假牵扯到诸多方面,比如劳动保障、女性就业、企业负担、家庭收入等诸多现实问题,现在将产假延长至三年不仅不现实,而且毫无实现的可能。若将产假延长至一年,由社保提供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比较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