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二胎便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以南昌为例,市医保处就老百姓较关心的生育保险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
问:生育保险由谁缴纳,标准是多少?
答:南昌市生育保险费率自2015年10月1日起按照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缴纳费用,职工个人不缴费。
问:生育保险包含哪几部分?
答:生育保险主要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两部分组成,其中生育津贴是以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标准计发。生育医疗费是指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从怀孕至分娩住院期间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三个月内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
问: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答:
1、正常阴道分娩(顺产、平产)的,发给3个月生育津贴;
2、阴道手术产(难产:胎头吸引术、产钳术、臀位助产术、人工剥离胎盘术、牵引术、Ⅲ度会阴破裂)的,增发0.5个月生育津贴;
3、剖宫产(剖腹产:子宫下壁剖宫产、腹壁外剖宫产术)的,增发0.5个月生育津贴;
4、满24周岁晚育的,增发1个月生育津贴;未满22周岁早育的,减发1个月生育津贴;同时,对满22周岁以上生育的加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超过28周岁以上高龄初婚晚育的,再加发0.5个月的营养津贴;
5、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的,增发0.5个月生育津贴;
6、早期妊娠门诊流产(怀孕10周内人工流产)的,发给0.5个月生育津贴;
7、早期妊娠住院流产(怀孕10周以上,12周内人工流产)的,发给1个月生育津贴;
8、中期妊娠住院引产(怀孕12周以上,28周内人工引产)的,发给1.5个月生育津贴;
9、晚期妊娠住院引产(怀孕28周以上人工引产)的,发给3个月生育津贴;
10、输卵管结扎的,发给1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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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精管结扎的,发给0.3个月生育津贴。
问:我市生育医疗费用采取最高限额结算,具体结算标准有哪些?
答:
1、提倡婚前医学检查,凭结婚证和相关检查材料,参保职工男女(初婚)双方每人按100元支付;
2、实行产前检查后,凭准生证和相关检查材料可在分娩或流(引)产后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妊娠12周以前流产的产前检查费160元;
(2)妊娠28周以前引产的产前检查费360元;
(3)妊娠至分娩时的产前检查费560元;
3、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
(2)阴道手术产1900元;
(3)剖宫产3500元;
4、生育期间的合并并发症(子宫破裂、胎膜早破、脐带先露、脐带脱垂、羊水栓塞、胎儿窘迫、产力异常、骨产道异常、软产道异常、胎位异常、巨大儿)按不超过以下标准加发支付:
(1)正常阴道分娩200元;
(2)阴道手术产400元;
(3)剖宫产600元;
(4)保胎治疗700元;
5、生育和流(引)产期间的五种(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疾病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加发支付:
(1)正常阴道分娩3000元;
(2)阴道手术产3500元;
(3)剖宫产4000元;
(4)妊娠流产1000元;
(5)妊娠引产1500元;
(6)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合并并发症8000元;
6、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10周以内门诊流产300元;
(2)怀孕10周以上-12周以内住院流产600元;
(3)怀孕12周以上-28周以内住院引产1100元;
(4)怀孕28周以上住院引产1500元;
(5)普通放置宫内节育器60元;
(6)普通取出宫内节育器60元;
(7)皮下埋植避孕术60元;
(8)单侧输卵管绝育术500元;
(9)双侧输卵管绝育术800元;
(10)输精管绝育术300元;
(11)输卵管复通术1500元;
(12)输精管复通术800元;
(13)宫外孕引产术加发1500元;
(14)葡萄胎引产术加发1500元;
(15)其他计划生育手术的合并并发症(习惯性流产、早产、妊娠剧吐、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过期妊娠、胎死宫内、胎儿畸形、胎儿生长限制、母婴血型不合、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贫血、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肾脏疾病、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妊娠合并肺结核、妊娠合并急性阑尾炎)加发400元;当妊娠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合并并发症和五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同时发生时,应合并计发,取消原核报合并最高限额。
问: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前提是什么?
答:
1、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术前,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2、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婚姻法》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内分娩的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问: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问:办理生育费用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怎么办?
答:
1、所需材料:
(1)分娩手术费用报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分娩前一个月交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审核)和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出院证明书、医疗费用明细表或医疗费总清单原件等材料进行报销;
(2)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提供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原件;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须提供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计生手术费用报销:门诊施行计生手术的提供门诊病历、门诊发票,疾病证明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住院施行计生手术的的提供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出院证明、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办理流程:
南昌市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种类较多,各待遇类别所需的报销材料也不相同。按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单位统一实行最高限额结算,再由参保单位与参保职工本人进行个别结算”的规定,我市职工生育报销材料须由单位办理申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受理后,将通知单位经办人于月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并提供单位转账账号及收据办理转账支付。待报销费用转至单位提供账户后再由单位与职工进行结算,单位在掌握生育报销情况的同时,职工也能尽早领取生育报销费用。
以上是关于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的一些热点问题,希望通过问题解读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我市生育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