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设计招标一般都设有未中标补偿金,有强制性规定。
第二,补偿金额没有明文规定,要根据你们的设计量及难易程度而定,行业内的约定俗成的比例一般在设计费的1%-5%之间,可根据设计单位名次设定不同的补偿标准。补偿单位数量和金额数量都应在招标文件进行明确。
第三,补偿金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要求不同,邀请招标要对所有未中标的给予补偿,公开招标可以可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补偿。但,不管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的补偿金,前提是投标单位设计方案达到设计招标文件要求。
第四,一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且设计费达到本级政府确定的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需要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金额要求根据当地政府和发改委规定的限额标准而确定。限度以外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于未中标谁给补偿金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