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赔偿款应支付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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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土地租赁协议未履行完被依法征用时,补偿费用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耕地征用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款(归村经济组织)、地上设施及农作物补偿(归承包者)和人员安置补助(同上)。农村土地及作物原为集体所有,一般由村民承包经营。因此,土地补偿归村,而地上设施和作物、人员安置补助对应承包者的权益。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赔偿款应支付给谁

一、土地承包合同未满被征收,赔偿款应支付给谁

土地租赁协议尚未全面履行完毕就发生了被依法征用的情况时,关于该笔款项应该归属于何人所有,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与判定。

当涉及到耕地资源的征用补偿费用时,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补偿款、人员安置补助金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及蔬菜瓜果类农作物补偿金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土地及农作物等均为农民集体所有,是各行政村将土地分配给每一位村民作为承包经营的对象。

因此,对于被占用土地所产生的补偿费用中的土地补偿款,理应归属所在行政村经济组织拥有;

然而,对于地上附属设施、各类蔬菜瓜果类农作物的补偿金以及人员安置补助金,这些则应由承包经营者个人享有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规定最长多久

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设定在三十年至七十年间。具体而言,关于不同种类的土地,其所对应的承包年限有所差异。例如,对于耕地的承包期限内规为三十年;而草坪的承包期限则可长达三十年至五十年之间;

至于林地的承包期限,则规定在三十年至七十年之间;在特殊情况下,如种植有特种林木的林地,其承包期限经过国务院林业部门的批准,方可适当予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土地租赁协议尚未全面履行完毕就发生了被依法征用的情况时,关于该笔款项应该归属于何人所有,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与判定。

当涉及到耕地资源的征用补偿费用时,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土地补偿款、人员安置补助金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及蔬菜瓜果类农作物补偿金。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土地及农作物等均为农民集体所有,是各行政村将土地分配给每一位村民作为承包经营的对象。

因此,对于被占用土地所产生的补偿费用中的土地补偿款,理应归属所在行政村经济组织拥有;

然而,对于地上附属设施、各类蔬菜瓜果类农作物的补偿金以及人员安置补助金,这些则应由承包经营者个人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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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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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承包第三方土地政府征收赔偿给谁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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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期间的土地征收补偿款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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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土地补偿费应当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因此,法律法规对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归属有明确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政府不能将其直接支付给企业。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尊重村民自治
关于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如何分配,一些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已经作出了规定。
例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中规定,“依法征收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的,征地补偿费的80%归被征地农户,20%归集体经济组织;征收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再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中规定,“土地补偿费的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
因此,在地方对土地补偿费分配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的,应该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
[法律解读]
本问题中,土地补偿费应由政府直接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直接支付给企业的只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企业不能要求政府直接向其支付土地补偿费。
如果企业与被征地农民集体就征地以及补偿款的分配进行了合法约定(如合同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按照国家承包地流转的政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则企业可以要求农民集体履行合同义务。
从我们长期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实践来看,很多当事人在面对政府咄咄逼人的态势时,往往不知所措,错失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因此,当事人在遇到被征地拆迁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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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拆迁补偿由谁支付?
土地拆迁补偿由国家支付,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要对于土地进行征收的话,必须要对此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而补偿的方案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土地拆迁补偿由谁支付,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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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谁承担 谁支付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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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也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物权法》中也明确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是属于农民自己所有;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虽然农民朋友拿不到土地补偿款,但安置补偿、土地附作物以及青苗补偿费还是需要发放给农民的。所以开荒地被征收的农民朋友不需要担心,无论是擅自开荒,还是政策范围内允许开荒都能够拿到这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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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在承包期内土地现在因为相关政策被征收,不知道怎么解决违约问题,有谁了解承包期内土地被征收违约吗?
[律师回复]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所以土地征用的各项补偿费用,应该补偿给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没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权人不能得到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如果你是被征用土地的使用权人,那么你应该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到县国土局进行补偿登记。
4、如果村委把土地补偿费平分了你可以到国土局、镇政府或是纪委等部门反映。具体对于承包期内土地被征收违约吗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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