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对房屋的拍卖处置,会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拍卖成交,法院会将拍卖款转交申请人,用于实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内容。
2、如果拍卖无法成交,法院会再次组织拍卖,经三次拍卖仍无法成交的,法院会通知申请人以该房屋抵偿债务。如果申请人不愿意抵债,法院会将房屋退还被执行人。愿意抵债的,法院裁定以该房屋抵偿被执行人所欠债务。剩余债务,再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3、法院拍卖过程中,如果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以房屋抵债的,法院会制作裁定书,依法确定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以上是对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房产但欠款没拿到的相关解释,望采纳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