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赠与合同的性质为无偿、诺成、单务。
解析:
赠与合同的性质为无偿、诺成、单务。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