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判决书正式下达之后,所实施的保全措施并非无条件地自动解除。
实际上,能否解除保全并不是取决于判决书是否已经下达。
在涉及到财产纠纷的案件中,若被申请人能够提供相应的担保保障,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看是否应该解除原有的保全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之后,会在48小时之内给出明确的裁决结果;而如果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则需立即启动相关程序,保证其得以有效执行。
同时,申请人务必要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第30天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的话,将可能会导致法院对保全措施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1条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104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