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您可选择向以下部门提出申诉:首先是当地劳动保障局,您可以通过拨打电话向该行政单位报告此事。
其次是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建议您提前备齐书面投诉材料。
在投诉材料中应详细注明您的个人基本信息,公司拖欠薪资的确切情况以及您所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为了能够更有效地保障您的权益,请再附加上能证实您所主张事项和实施过程的相关证据,例如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