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社会保险基金是严格遵循专门用途原则进行管理的特殊资金,因此并不会被冻结。
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各地的人民法院在处理和执行民事与经济纠纷等相关案件的过程中,都不得擅自查封、冻结或者严重违反规定地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扣划。
此外,社会保险基金也不可以用于清偿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本所属直属企业所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