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误诊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并不能单一地给予肯定或者否定的答案,而需要依照其是否符合侵权法上对于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严格的评断和分析。
可以认同,诊断的主要目的即是为了揭示疾病的真实面貌,进而据此为患者制定出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以期推动病情向更为积极有益的方向发展。
因此,无论是对于那些明显存在偏差的诊断结果,还是对于那些由于时间不足、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的诊断失误,都应该被视为具有错误性质的行为。
当误诊的行为演变为侵权事件时,涉事医院便应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