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企业将承担以下法律义务与潜在风险:
首先,企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劳资双方所委托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人事处主持的仲裁过程;
其次,对于已生效的仲裁调解书与裁决书之规定期限内,企业需严格依照规定之时间进行履行;
最后,若企业仍无法如期履行,或存在拒绝履行之情形,则对方有权通过向地方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出现劳动争议时,各方当事人若未愿意自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或是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未能履行协议内容的,均可向具有相应资质的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