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房屋赠与过程中,各税费规定如下:
首先,关于个人所得税。
若属于亲属间或存在抚养、赡养关系者之间的赠与行为,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而若为遗赠,亦可得到同等对待,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然而,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所有其他类型的赠与均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缴纳,其适用税率为20%。
其次,谈及契税。
根据现行法规,无论亲属与非亲属之间的赠与行为,受赠方都必须全额承担契税,且按3%的比例进行缴付。
第三,向提及印花税的事项。
根据政策要求,无论是亲属间还是非亲属间的赠与活动,均需缴纳印花税,具体金额为交易双方各支付总价值的0.05%。
再者,对于涉及到营业税的情况。
如属亲属间赠与,无需缴纳营业税;但若是非亲属之间的赠与,应缴纳比率为5%的营业税。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房地产已购买超过五年,则可享有免征营业税的优待。
最后,其他附加费用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费。
这两项费用通常作为对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取的前提,其中城建税的收费标准为7%,教育附加费则为3%。
法律依据: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