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在试用期间需提前三天才可向雇主提出离职的请求。
这充分表明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重视程度。
根据这一法条的严格规定,处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若希望结束劳动合同,应至少提前三日通知雇佣方。
对于正在进行中的雇佣关系,雇主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合同行为完成后,向劳动者提供合法的解约文件或证据,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劳动者妥善处理其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账户转移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