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诉讼程序中,撤回起诉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原告需要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书。
其次,如果在庭审过程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参与其中,当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并且得到了法院的正式批准之后,那么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将会作为新的诉讼案件的原告出现,而原来的案件双方则会分别转变为新的案件中的被告角色。
最后,整个案件将被重新立案并展开进一步的审理工作。
此外,还有按照其撤诉处理的情况。
这意味着即使原告并未提出明确的撤诉要求,但是其在诉讼过程中所作出的某些特定行为表明他们已经不再希望继续进行该民事诉讼,因此,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出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决定。
在起诉时,需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应该是与当前所涉案件存在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个人、公司或者其它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其次,必须有清晰明确的被告对象;
再次,原告必须具有具体且明确的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与原因陈述;
最后,该案件必须位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内,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所管辖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